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㉓【宜昌公安、潜江交通、江汉水务】湖北省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成果展


01


宜昌市公安局:碧水安澜的守护利剑


宜昌市公安局(下牢溪市级河长办)



示范推介词

开展“长江大保护”,他们奋勇当先;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他们连出重拳头;设“三级河湖警长”,他们织就天罗地网。他们用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使命在肩,警徽闪烁,执法如铁。


宜昌市公安局






宜昌市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支队在管辖河湖流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进行日常巡江巡河





宜昌市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支队在管辖河湖流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进行日常巡查





环保民警、河湖警长进行河道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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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勤春早,绿满峡江。宜昌市公安局主动融入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中,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在全市设立三级河湖警长。河湖警长在对应河湖长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履行公安职能,强化河湖沿线社会面防控,研究解决河湖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问题,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涉河湖违法犯罪的发生,切实维护河湖流域的治安秩序,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坚决严厉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推动依法整治长江流域污染问题,全力护航治水工作。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守护一江碧水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宜昌市公安局率先在全省建立“长江大保护”警务协作机制。建立由检察院、法院、司法、交通、环保、水利、农业、海事、航道、长航公安和市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宜昌市“长江大保护”警务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针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规律特点、打击难点、治理盲点,不断深化在专项打击、挂牌督办、案件审理、联合宣传、资源共享等方面协作的深度和广度,打造宜昌公安“长江大保护”版的密防快反。该协作机制在《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简报》第96期向全省推介。依托“长江大保护”警务协作机制,在长江宜昌段沿线设置“长江大保护”视频监控点700余个,其中:在长江宜昌段沿江码头搭建探头273个,沿线高空探头107个,形成水岸一体化管控工作机制。在长江沿线、砂石码头、过往船舶等区域开展“长江大保护”的宣传造势,共悬挂宣传标语30余处,逐步实现职能部门相互间常态化的联勤互动、智能化的信息互通、多元化的执法互助。    


剑指生态环境犯罪,全力守护一江碧水。2017年以来,宜昌市公安局共侦办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176起,刑事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 236人。侦办的污染环境案件数和省部督大要案件数稳居全省第一,4起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头版头条、《人民公安》杂志、《人民公安报》、《湖北日报》等多家中省级媒体报道宜昌公安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成效。2019年6月宜昌市公安局荣获湖北省第五届政府环保奖。




02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加强部门服务监督 推动县河治理修复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县河市级河长办)



示范推介词

河绿、水清,是人民群众的期待。市交通运输局闻令而动,领导上阵,组建专班,加强日常巡查,问题跟踪督办不放过,履行河湖联系单位职责,推动县河治理修复,还人民群众一河清水。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县河绿化美化





县河全貌





日常巡河





县河河湖长制档案资料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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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县河起于园林办事处徐角闸,至杨市办事处汇入城东河,全长15.5公里,流经4个乡镇、办事处,是潜江市城区主要的灌溉和排涝渠道。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市级河湖长制相关要求,积极履行县河河湖长联系工作职责,加强地方政府沟通衔接,推动县河“四乱”清理和水体整治,县河岸线环境和水体水质明显改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按照省、市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分管领导为副主任的县河河湖长制办公室,落实工作联系员,加强市级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和乡镇政府工作的服务联系,确保上下信息贯通,保障市级河湖长准确掌握河湖动态。  


二是开展日常巡查,形成工作常态。市交通运输局每季度定期开展县河全线巡查工作,建立了县河巡河日志,采用电话沟通、问题转办单等形式,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至乡镇政府落实。同时,针对县河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水体浑浊、黑臭、有异味等难点问题,及时向市级河湖长进行反馈,主动联系市级河湖长开展县河巡河工作,进行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2019年,市委副书记金茂清先后两次开展县河全线巡查工作,要求加快县河臭水体整治项目建设进度,将沿线生活和工业污水统一收集市政污水主管网,乡镇政府全力配合开展民调工作,保障县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园林办事处、泰丰办事处水体异味情况明显改善,沿线岸堤完成绿化美化,群众百姓反映良好,满意度高。   


三是加强跟踪督办,抓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市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将县河“清四乱”作为河湖长履职的重点工作。针对反馈的县河“清四乱”问题清单和“一河一策”治理内容,市交通运输局主动与属地政府对接,现场核查问题情况、整改方式、整改时限,结合部门公路日常巡查工作,对县河“四乱”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和复检。竹根滩周潭村乱堆乱建、园林东方社区建筑垃圾、泰丰青龙沟村污水排放、杨市生活垃圾、违章建筑等5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县河河湖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下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履行县河河湖长制联系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县河河湖治理水平提升,努力将县河打造成为“水清、河畅、岸净、景美”的幸福示范河湖。




03


江汉区河湖长办公室:准打造精致江汉水环境


江汉区水务和湖泊局(江汉区河湖长办)


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巡湖


示范推介词

倡导科技优先,技术更新,学习创新。常年聘请水生态博士为我区湖泊管护把脉,引导民间公众积极参与,壮大河湖保护志愿者队伍,营造水环境共治共管,努力打造精致水务,推进湖泊保护管理向精细化科学化发展。



江汉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武汉市江汉区辖区内共有后襄河、菱角湖、西湖、北湖、小南湖等6个湖泊,均为城中湖。


近年来,江汉区河湖长制办公室通过加大湖泊治理资金投入,实施综合整治系统工程,完善管理机制,已完成“一湖一景”的基本建设,全部形成湖泊公园,水质维持在Ⅳ类以上。


目前,六个湖泊均实行了区、街、社区三级河湖长制,责任到人,从“有名”到“有实”。


江汉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以精致的标准做好湖泊日常管护,做到保持水面整洁,按季节收割枯萎植物,并聘请专家为湖泊管护“问诊把脉”,确保了湖泊水质的稳定。


河湖长制办公室通过软围格对湖泊分区管理,在小桥边的小湖和大湖岸带原挺水植物种植区种植苦草等沉水植物,固定湖底泥土,减少鱼类扰动,湖泊水体透明度大大提高,达到了清澈见底的效果。湖泊水质稳定在Ⅳ类。




“示范建设”系列:





 湖北河湖长制培训网上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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